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专科或高职(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6.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应具备所报专业的基本素质,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二.学籍、学历、学位与毕业
1.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本年度经正式录取的学员学籍记为2010级,并由学校报教育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通过教育部电子学籍注册、完成规定教学计划的学员,可获得经教育部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本、专科(业余、函授)毕业证书。
2.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学员可根据有关规定于毕业时在我校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3.所有考生均不迁移户口,毕业后不负责分配工作。
三.报名
(一)北京地区招生专业报名办法(招生院校代码为:052)
1.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网上报名(在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辅助信息和交纳统考科目报名考试费)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5日至28日
(2)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3)注意事项:
① 所有考生必须先经过网上报名才能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需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能补报,而且在网上报名阶段各区县成招办不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② 2009年起,北京市成人高考统考科目报名考试费必须在网上交纳,未完成网上交费者预报名信息无效,且不能进行报名确认。
③ 考生应依据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如实、认真、准确、详细地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以避免因信息不全或不准确而影响录取、通知书寄发、电子学籍注册等工作。
第二步:报名确认(对网上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09年9月3日至7日
(2)确认地点:考生户口(非北京市户口考生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的区县成人招生办公室
我校日语专业专升本统考外语科目要求为日语,考生需在宣武区成招办报名确认
(3)注意事项:
① 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确认时间段到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信息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手续,逾期不予补报。在报名确认阶段,不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② 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非北京市户口考生还需持在京暂住证)。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B5复印纸)。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张,B5复印纸),在报名确认时由区县成招办审核,过期不予办理。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条件者,只计其中级别最高的一项。
第三步:专业课加试报名
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起专、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含第二志愿)需按要求参加我校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将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3日至8日
(2)报名地点: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6号(首都师范大学北二区,继续教育学院)
(3)考生需持报名复核单原件及复印件(1张,B5纸大小)、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1寸或2寸,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办理加试报名手续
2.报名考试费:
国家统考文化课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参见网上报名交费的相关通知和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在办理专业加试报名手续的同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180元/人)。
以上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3.领取准考证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9月13日、14日到本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同时查阅有关考场安排及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文化课统考准考证需按规定时间到区县报名确认地点领取(以报名复核单上的提示信息为准)。
(二)京外函授站招生专业报名办法
报考我校京外函授专业的考生,应按函授站所在省公布的2009年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办法和相关规定在本省内完成报名和考试等相关工作。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1)2009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进行。
(2)学校专业加试拟定于9月19、20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加试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考试 (文化统考和专业加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专升本考试科目:
科类 |
考试科目 |
文史类 |
政治、英语(日语专业考日语)、大学语文 |
理工类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
经济管理类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
法学类 |
政治、英语、民法 |
教育学类 |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
艺术类 |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
注:各科满分成绩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科类 |
高职高专考试科目 |
高中起点本科加考科目 |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 |
语文、数学(文)、英语 |
史地综合 |
理工类 |
语文、数学(理)、英语 |
理化综合 |
注:各科满分成绩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4.学校专业课加试科目:
层次 |
专业名称 |
初试科目(权重) |
复试科目(权重) |
高中起点专科 |
舞蹈表演 |
形体条件(0.10)、舞蹈基本功(0.20)、舞蹈常识(0.10) |
模仿能力(0.25)、舞蹈组合(0.35) |
幼儿艺术教育 |
素描(0.5) |
声乐(0.5) |
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 |
素描(0.5) |
色彩(0.5) |
专科起点本科 |
音乐学 |
听辨音(0.13)、视唱(0.13) |
声乐(0.37)、钢琴或器乐(0.37) |
舞蹈学 |
模仿能力(0.10)、舞蹈基本功(0.30)、形体条件(0.10) |
即兴编创能力(0.15) 舞蹈作品表现力(0.35) |
美术学(书法) |
书史书论(0.45) |
临摹与创作(0.55)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 艺术设计(电脑美术) 美术学(艺术市场) |
素描(0.5) |
色彩(0.5) |
艺术设计(影像艺术与传媒) |
摄影常识(0.5) |
摄影构图基础(0.5) |
注:① 专业加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9月19、20日进行,各专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加试准考证为准。为方便考生,我校各专业加试的初、复试将尽量安排在一天内完成。
②专业加试的最终成绩为各分科成绩按权重换算、加总后的得分,满分为150分。